2010年8月,一群有志之士,在春秋古城畔成立了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
“常弘”取自古语“天行有常,弘毅公诚。”
“天行有常”源于《荀子·天论》,意指“一切皆有法”,望常弘人能克己守法,尊重法律职业。
“弘毅公诚”分别源于《论语·泰伯章》“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以及《袁子正论·论兵》“一公则万事通,一私则万事闭;一诚则万事圆,一伪则万事难。”望常弘人能够坚忍不拔,踏实地为客户服务,同时能够公正秉直,常怀诚心。
在此古语的引导下,律所不断扩大自己的规模,拓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律师事务所现办公面积达800多平方米,配备有律师办公室、接待室、图书资料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一应俱全,办公条件优良,致力于为常弘客户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律所目前有执业律师20余名,实习律师3名,并且配备了律师助理数名,专职内勤和专职会计各一名。律所合伙人均具有八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主任律师执业经验超过20年。部分执业律师具有其他专业领域的职称,具备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水准。律所为了适应法律服务市场专业化的需求,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由各合伙人带队分别设立了公司法律顾问部、票据部、证券投资部、房地产部、刑辩部、人力资源部等专业化法律服务部门,提升法律服务的专业化。
目前,常弘律师事务所已经成为常州地区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多年荣获武进区司法局颁发的“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16年4月,我所被常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三星级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我所将继续秉承诚信、正直、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