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
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9月6日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
2018.10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8年7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2018.04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2017.11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依据
2017.08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2016.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
201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
2016.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6〕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5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
2016.01
关于调整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号:常人社发〔2015〕318号 发布日期:2015-12-28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各直属企业: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
2015.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5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25日&n
2015.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12月15日10时,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2015.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8月6日法释〔2015〕18号&nb
2015.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
2015.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4月22日最高人民
2015.04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